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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3-10-30 浏览: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对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考核、审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的过程。 为了做好管理分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推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截止2013111(周五)下午3:00

二、推优对象:管理分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推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思想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11级和12级需参加1次及以上分院或学院组织的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会(需提供义工银行存折复印件)。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分院党校或高中党校已结业的共青团员(需提供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2012-211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且无不及格课程。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

5.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能广泛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

7有一定的义工时间,11级、12级至少15小时,13级不做要求。

8.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⑴有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⑵获得多种或多项次分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需提供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⑶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四、推优名额:

1、班级名额: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10%推选(毕业班除外)。

2、其他组织:分院团委学生会根据推优条件推荐4名;红色先锋服务团根据推优条件推荐3名,导生团根据推优条件推荐2,各其他组织2名。

五、推优程序: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在各班级监督党员的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及时联系各支部组织委员。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相关老师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和各组织负责人在111下午3点前将经审核的推荐表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并填好《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将电子版发951183958@qq.com处,逾期将取消班级推荐名额。

各年级负责人:

11级报名表交至林依慧同学处,联系电话660084

12级报名表交至孙烨同学处,联系电话629229

13级及其他组织报名表交至曾小娟同学处,联系电话655020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

附件3管理分院党员联系班级名单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总支委员会
                                                                      201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