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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三批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3-11-11 浏览: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了保证我分院党员发展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并结合我分院实际情况,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第学期第三批党员发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31114午16:00

二、推荐对象

管理分院全日制在校12级本科班级、毕业班部分班级

三、推荐条件

1、截至2013年11月11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已满一年,经过分院党校和院党校学习,并已顺利结业者。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补考及格的按及格对待),并且入学以来至少获得过学业奖学金(12级至少1次学业奖学金,毕业班至少2次学业奖学金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广泛联系群众,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有获得各种荣誉的经历。10级至少获得3项院级以上(含院级)荣誉,12级至少获得1项次院级以上(含院级)荣誉

7、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不予推优。

8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分院理论学习会12级至少2次,毕业班至少3次

9要求有一定的义工时间,12级至少50小时,毕业班至少60小时

10、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有参加过分院举办的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会者。

(2)入学以来多次获得奖学金者。

(3)获得多种、多项次分院、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

(4)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为分院和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推荐名额

班级

班级人数

已有中共党员

已有预备党员

正在发展人数

比例

本次推荐名额

发展计划数

10工商管理本1

37

7

2

2

29.73%

0

2

10工商管理本2

39

3

2

1

15.38%

1

10工商管理本3

28

2

3

1

21.43%

1

10市场营销本1

33

2

3

1

18.18%

0

10人力资源本1

21

1

3

1

23.81%

1

10物流管理本1

25

2

2

1

20.00%

1

10广告学本1

27

0

2

0

7.41%

0

11工商管理专1

41

0

1

1

2.44%

1

1

11工商管理专2

41

0

1

1

2.44%

1

12工商管理本1

32

0

0

0

0.00%

1

1

12工商管理本2

38

0

0

1

2.63%

0

0

12人力资源本1

43

0

0

0

0.00%

1

1

12广告学本1

25

0

0

0

0.00%

1

1

12传播学本1

17

1

0

0

5.88%

0

0

12市场营销本1

30

0

0

0

0.00%

1

1

12物流管理本1

48

0

0

0

0.00%

1

1

     说明:毕业班上一批已经参加答辩未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学可以优先推荐;毕业班班级党员比例超过23%的班级本次不予推荐;在上一次推荐发展对象工作中没有推荐的班级本次不予推荐;10市场营销本1班虽然班级比例较低,但由于该班在上一次推荐过程中滞后上报,影响分院总体工作进度,不予推荐。

五、推荐程序

1、各组织根据推荐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发展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参加。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提前一天联系各班级所属党支部组织委员,由该组织委员派一名党员到会监督整个推优过程。

3、各组织负责人在团支部大会后将推荐人名单提交相关老师审核并确认签字,各组织推荐的推荐人的民主选票须达到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人数的1/2及以上。

4、请认真填写《管理分院发展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推荐表》(附件1,由各班团支书在1114午16:00经审核的推荐表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逾期将取消班级推荐名额。

毕业班推荐表交至王辰伊同学处,联系电话597168

12级推荐表交至徐佳楠同学处,联系电话699298。 

另由各班团支书填写《管理分院2013-2014学年第学期第三批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1114午16:00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1162558426@qq.com。

 

附件1: 管理分院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附件2:管理分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三批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总支委员会

                                                           201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