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4-04-24 浏览: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建功立业;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现将推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截止2014年4月29日(周二)中午12:00
二、推优对象:管理分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推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政治理论,关心时事政治,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参加1次及以上分院或学院组织的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会(需提供义工银行存折复印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政治理论,关心时事政治,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参加1次及以上分院或学院组织的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会(需提供义工银行存折复印件)。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分院党校或高中党校已结业的共青团员(需提供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成绩优良。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且无不及格课程。
4.工作认真负责,态度明确,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
5.生活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生活中能广泛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
7.有一定的义工时间
8.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⑴有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⑵获得多种或多项次分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需提供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⑶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四、推优名额:
1、班级名额:详见附件1:《管理分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各班班级名额》;
2、其他组织:分院团委、学生会根据推优条件推荐4名;红色先锋服务团根据推优条件推荐3名,导生团根据推优条件推荐2名。
五、推优程序: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在各班级监督党员的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及时联系各支部组织委员。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相关老师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和各组织负责人在4月29日中午12点前将经审核的推荐表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并填好《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将电子版发569440284@qq.com处,逾期将取消班级推荐名额。
各年级负责人:
10、11级及其他组织报名表交至曾小娟同学处,联系电话655020;
12级报名表交至林依慧同学处,联系电话660084;
13级报名表交至陈思冰同学处,联系电话65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