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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五届创意营销大赛之“赛马杯”微营销复赛之营销实战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4-11-11 浏览:

各位选手:
    截止本月10日中午12时,温州市第五届创意营销大赛之“赛马杯”微营销初赛之营销方案竞标已落下帷幕。该轮比赛中,选手即奇思妙想又不脱离实际,提出了众多创新且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也为接下来更好地营销实战而做了充足的方案准备。
    为让选手理论结合实际,进行更好的营销实践,提高营销、创业能力,特开展复赛之营销实战。
现将复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2月20日
    二、比赛形式:
    以微信营销为主,即加入赛马微信公众平台申请分销,企业对微信营销人员授权;公司将商铺加入到微信平台,使授权分销商(学生)通过微信平台可以浏览、购买公司商铺的产品并销售商铺产品。另其他在线营销方式均可。
    三、比赛要求:
    1.销售过程中需填写销售日记,时刻记录团队销售进程,并每周向组委会提交销售日记。
    2.各参赛团队须取正规合法的渠道展开实战销售工作。形式不限。如若现严重违反比赛规则或恶意竞争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四、评比方式:
    统计团队总销售额,根据销售额的高低进行评分,本环节比赛结束后销售业绩前三的团队将分别获得8000、6000、4000元奖金以及证书、水晶奖杯。本环节得分将占比赛最后总成绩的50%。
    五、选手须知
    1.比赛须知
    1)所有参赛团队以自愿参赛为原则,严格遵守《温州市第五届创意营销大赛之微营销比赛章程》。比赛过程中如有退赛须与创意营销大赛组委会提前说明。
    2)各参赛团队须采取正规合法渠道进行实战销售。形式不限。若出现严重违反比赛规则或恶意竞争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3)本比赛为非商业性,销售最终所得均用于公益事业。
    2.产品须知
    1)本次大赛的所有销售商品均由浙江赛马鞋业有限公司提供,由浙江赛马鞋业有限公司专门团队提供产品配送与全程售后跟踪服务,选手无须承担产品费用。
    2)销售过程中一切产品问题均由浙江赛马鞋业有限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3.本次大赛销售产品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赛马鞋业有限公司所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创意营销大赛组委会所有。
    六、咨询方式
    王同学 15158719488 689488
    季同学 15057726388 566388

    本次大赛所有环节中涉及到选手成绩评比的内容,均参考评审委员会所编制的《温州市第五届创意营销大赛之“赛马杯”微营销参赛选手评估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次比赛过程中上报的所有资料,均需秉承诚信原则。如发现有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组委会将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温州市第五届创意营销大赛组委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