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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第三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5-03-09 浏览:

管理分院全体同学:
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上的主体性和自主性,增强分院学生专业知识能力,加强分院高素质专业科研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同时将教学工作与学生工作良好紧密联系,为具有一定专业科研能力的有兴趣的分院学生提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以及教学工作安排的机会,接受专业教师结对辅导帮助的实践机会,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专业知识以及专业科研能力与创新素质,分院将选拔优秀教学科研学生助理。现将教学科研学生助理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的需求及要求》(附件1),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用申请表》(附件2)(每名同学可以申请作为两位老师的教学科研学生助理,但经过选拔,最终只会成为一名老师的教学科研学生助理),并将电子版于3月12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glfydst@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12日中午12:00前交至管理分院班级指导员团办公室2-431。
二、选拔程序:
1.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用申请表》经管理分院教师和班级指导员团核实初选后,专门成立选聘小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知识和科研能力,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择优选录,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后颁发管理分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书并上岗;
2. 通过审核的人选由专业教师签署意见,专业教师签署意见的《申请书》返回学生工作办公室,分院整理并公布名单。
三、申请条件:
1. 管理分院注册在校学生;
2. 尊重老师,尊重教学科研助理工作,热爱科研工作,具有从事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 所学专业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
4. 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具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
5. 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应在班级前50%;
6. 申请人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四、主要工作:
参与专业教师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参与分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协助教师教学计划制定等。
五、考核与激励:
1. 教学科研学生助理按项目进行考核。在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重在锻炼的原则。
2. 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要根据本工作条例中有关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总结任职以来所做的各项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考核登记表》。
3. 管理分院班级指导员团和相应科研教师应对该生的总结进行评议并作出鉴定。
4. 颁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书,不合格的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助理,专业教师有权与其终止聘用。
5. 凭聘书,结合考核情况可申请10-30小时义工时间,表现优秀者按30%比例授予“教学科研优秀学生个人”荣誉称号。
6. 凭聘书可有机会申请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
六、本办法由管理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请联系:
淡老师:15068257205
朱同学:15067825697(615697)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用申请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教师科研助理人数及要求统计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计划实施办法


                                                      管理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