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关于开展管理分院第二届“荣耀管理”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5-05-11 浏览:
各班级、组织:
为进一步发掘和宣传管理分院各方面涌现出的优秀事迹及个人,生动展现管理分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凝聚分院精神,优化分院文化环境,促进分院蓬勃发展。管理分院特组织开展“荣耀管理”先进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挖掘、选塑、宣传身边典型,通过他们的引领、示范、教育作用,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风,共同创建和谐校园。
一、参评对象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全体在校生。
二、评审组织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审委员会(详见附件4)。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公寓区内表现测评合格;
4.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参评事迹可信、可学、可敬,“荣耀主题”表现突出。
5.每个奖项具体要求和条件(详见附件3)。
四、申报形式和要求
1.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11、12、13届各班级须5%-10%的比例推荐班级成员;团委•学生会、红色先锋服务团、导生团按5%比例推荐成员;管理分院全体在校生也可毛遂自荐。
①报名方式:电子版发送至glfytzs@126.com(压缩文件名以及邮件名统一为“班级+姓名或团队+荣耀管理评选材料”),纸质版上交至2-513办公室。
②上交材料:参选个人或团体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1和附件2),同时附上所有支撑材料以及个人照片。
2.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选出起到模范作用的榜样学生。
3.各参评同学对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五、流程安排
1.报名阶段
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
2.分院初审阶段:
时间:2015年5月21日-23日。
方式:根据上交的报名表以及申报材料,评审委员会进行参评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名单将在分院网站上公示。
3.网络投票阶段:
时间:2015年5月23日-27日。
方式:将通过管理分院官方微信平台(公众号:wdcyglfy123)进行人物事迹宣传并投票。
4.终审阶段:
时间:2015年5月27日-29日。
方式:综合网络投票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
5.颁奖晚会:
时间:2015年6月17日
地点:1号楼报告厅
形式:公布“荣耀管理”获奖最终名单,展示获奖者先进事迹、个人风采,并颁发奖杯、奖状。
6.后期表彰:将获奖的个人、团队的照片、简要事迹等展览在2号楼四楼的荣誉墙,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将先进个人、团队在全分院、全院进行宣传,发挥学生榜样的作用。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共10名在校生
①“荣耀管理”之“管理之星”(2名)
②“荣耀管理”之“学习之星”(1名)
③“荣耀管理”之“文艺之星”(1名)
④“荣耀管理”之“体育之星”(1名)
⑤“荣耀管理”之“自强之星”(1名)
⑥“荣耀管理”之“创业之星”(1名)
⑦“荣耀管理”之“追梦之星”(1名)
⑧“荣耀管理”之“公益之星”(1名)
⑨“荣耀管理”之“实践之星”(1名)
2.团体奖项:共2个团队
“荣耀管理”之“青春榜样团”(详见附件3)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选活动报名表(个人)
附件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选活动报名表(团队)
附件3:“荣耀管理”奖项具体评选标准
附件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审委员会名单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委员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
为进一步发掘和宣传管理分院各方面涌现出的优秀事迹及个人,生动展现管理分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凝聚分院精神,优化分院文化环境,促进分院蓬勃发展。管理分院特组织开展“荣耀管理”先进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挖掘、选塑、宣传身边典型,通过他们的引领、示范、教育作用,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风,共同创建和谐校园。
一、参评对象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全体在校生。
二、评审组织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审委员会(详见附件4)。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公寓区内表现测评合格;
4.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参评事迹可信、可学、可敬,“荣耀主题”表现突出。
5.每个奖项具体要求和条件(详见附件3)。
四、申报形式和要求
1.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11、12、13届各班级须5%-10%的比例推荐班级成员;团委•学生会、红色先锋服务团、导生团按5%比例推荐成员;管理分院全体在校生也可毛遂自荐。
①报名方式:电子版发送至glfytzs@126.com(压缩文件名以及邮件名统一为“班级+姓名或团队+荣耀管理评选材料”),纸质版上交至2-513办公室。
②上交材料:参选个人或团体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1和附件2),同时附上所有支撑材料以及个人照片。
2.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选出起到模范作用的榜样学生。
3.各参评同学对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五、流程安排
1.报名阶段
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
2.分院初审阶段:
时间:2015年5月21日-23日。
方式:根据上交的报名表以及申报材料,评审委员会进行参评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名单将在分院网站上公示。
3.网络投票阶段:
时间:2015年5月23日-27日。
方式:将通过管理分院官方微信平台(公众号:wdcyglfy123)进行人物事迹宣传并投票。
4.终审阶段:
时间:2015年5月27日-29日。
方式:综合网络投票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
5.颁奖晚会:
时间:2015年6月17日
地点:1号楼报告厅
形式:公布“荣耀管理”获奖最终名单,展示获奖者先进事迹、个人风采,并颁发奖杯、奖状。
6.后期表彰:将获奖的个人、团队的照片、简要事迹等展览在2号楼四楼的荣誉墙,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将先进个人、团队在全分院、全院进行宣传,发挥学生榜样的作用。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共10名在校生
①“荣耀管理”之“管理之星”(2名)
②“荣耀管理”之“学习之星”(1名)
③“荣耀管理”之“文艺之星”(1名)
④“荣耀管理”之“体育之星”(1名)
⑤“荣耀管理”之“自强之星”(1名)
⑥“荣耀管理”之“创业之星”(1名)
⑦“荣耀管理”之“追梦之星”(1名)
⑧“荣耀管理”之“公益之星”(1名)
⑨“荣耀管理”之“实践之星”(1名)
2.团体奖项:共2个团队
“荣耀管理”之“青春榜样团”(详见附件3)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委员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