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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分院第三届“荣耀管理”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管理分院 时间:2016-05-04 浏览:

各班级、组织:
       每一个时代都需要榜样的力量,为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管理分院特组织开展第三届“荣耀管理”先进人物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挖掘、选塑、宣传身边典型,通过他们的引领、示范、教育作用,感染和激励大学生积极向上和奋发有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要求,凝聚分院精神,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风,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共同创建和谐校园。
一、参评对象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审组织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审委员会(详见附件4)。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院及班级,积极上进,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公寓区内表现测评合格;
4.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参评事迹可信、可学、可敬,“荣耀主题”表现突出。
5.每个奖项具体要求和条件(具体评选要求详见附件3:《“荣耀管理”奖项具体评选标准》)。
四、申报形式和要求
1.各12、13、14级班级民主按班级5%的比例推选同学上报管理分院组织部,团委•学生会、红色先锋服务团、导生团可按5%比例推荐成员,也可毛遂自荐。填写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选活动报名表》,于5月11日前将报名表及所有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2-409办公室。(报名表需附上本人照片)
2.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选出起到模范作用的榜样学生。
3.各参评同学对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五、流程安排
1.推荐评选阶段
①申报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5月11日。参选个人或团体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第三届“荣耀管理”先进人物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1及附件2),同时附上所有评选材料以及个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glfytzs@126.com(压缩文件名以及邮件名统一为“班级+姓名或团队+荣耀管理评选材料”),纸质版上交至2-409办公室。
②分院初审:2016年5月12日-17日。
根据上交的报名表,评审委员会进行参评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名单将在分院网站上公示。
③民主评议:2016年5月18日-22日。
各班级、各组织代表进行对应候选人民主评议。
④网络投票:2016年5月18日-22日。
将通过管理分院官方微信平台(公众号:wdcyglfy123)进行人物事迹宣传并投票。
⑤终审及名单公示:2016年5月23日-27日。
2.表彰奖励阶段
⑥表彰大会
时间: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新生见面会(暂定)
地点:1号楼报告厅
形式:公布“荣耀管理”获奖最终名单,展示获奖者先进事迹、个人风采,并颁发奖杯、奖状。
3.榜样宣传阶段
⑦后期表彰:将获奖的个人、团队的照片、简要事迹等展览在2号楼四楼的荣誉墙,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将先进个人、团队在全分院、全院进行宣传,发挥学生榜样的作用。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共9名在校生
①“荣耀管理”之“管理之星”(2名)
②“荣耀管理”之“学习之星”
③“荣耀管理”之“文体之星”
④“荣耀管理”之“自强之星”
⑤“荣耀管理”之“创业之星”
⑥“荣耀管理”之“追梦之星”
⑦“荣耀管理”之“实践之星”
⑧“荣耀管理”之“公益之星”
2.团体奖项:共2支团队
⑨“荣耀管理”之“青春榜样团”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黄荣荣(13868348200/678200)
                          王佳俊(13676589628/589628)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选活动报名表(个人)
附件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选活动报名表(团队)
附件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奖项具体评选标准
附件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荣耀管理”评审委员会名单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委员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学生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