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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院关于申报2016年度五月份“节约型寝室”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管理分院 时间:2016-05-25 浏览:

各寝室:
    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进一步推进“整洁公寓、文明公寓、和谐公寓”三公寓建设,管理分院决定开展“节约型寝室”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管理分院各学生寝室,评选比例将控制在各年级寝室总数的10%以内。(注:因F区和E、D区水电费标准不同,所以按F、E、D区申报人数的比例评选节约型寝室)
二、“节约型寝室”的要求
    1.人均水电费的数据要真实;
    2.提供垃圾分类回收积分卡复印件
三、“节约型寝室”的申报程序
    1.寝室长与寝室成员商定,根据“节约型寝室”的基本要求,填好承诺书;
    2.申报表经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于6月2日中午12:00前由各班长统计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交至二号楼409办公室;电子版至593110799@qq.com
3.经管理分院团委生活部审核后,生活部将会在该寝室门上统一贴上“节约型寝室申报中”字样标志,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节约型寝室”的管理
    申报“节约型寝室”获得批准后,寝室成员要按照申报时的承诺,自觉履行承诺。各寝室长也要负责“节约型寝室”监督工作,对申报寝室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改进。
五、“节约型寝室”的评选过程
   1.每1个月评选一次,按寝室人均水电的用量从申报的寝室中选取用量较低的寝室;
   2.若用量相同,则以积分卡所示积分为准,高分者入选;
   3.评选结果将于管理分院学生公告栏公布。
六、“节约型寝室”的奖励
    1.被评定为“节约型寝室”的寝室,由分院发文予以表彰,并推荐评选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文明寝室,所在寝室的寝室长获得参与分院“优秀寝室长”评比资格;
    2.被评定为“节约型寝室”的寝室,将颁发奖状一张,寝室成员每人加0.5分公寓品行分。
希望各班级班长、寝室长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 曹同学 18867791238  581238   叶同学:15258073170  673170
 
 
管理分院团委生活部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