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16-09-27 浏览: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了保证我学院党员发展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温州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发展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本周五)中午12:00。
二、推荐对象
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13、14级本科班级和14级专科班级 。
三、推荐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截止到2016年9月26日已满一年,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原分院党校),并已顺利结业者。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补考及格的按不及格对待),并且大学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奖学金。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广泛联系群众,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有获得各种荣誉的经历。13级至少获得4项学院(原分院)级以上荣誉,14级至少获得3项学院(原分院)级以上荣誉。
7、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根据党委16号文件要求延期三个月发展。
8、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时间必须达到6小时以上。
9、义工时间必须达到50小时以上。
10、必须参加过一次及以上学风建设类义工活动。
11、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2)有参加过学院举办的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会者。
(3)入学以来多次获得奖学金者。
(4)获得多种、多项次学院、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
(5)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为学院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推荐名额
1、详见《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发展党的发展对象各班推荐名额》
2、各学生组织:根据推荐条件推荐1名。
五、推荐程序
1、各组织、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总人数的2/3及以上。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发展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各组织、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参加。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提前一天联系各班级所属党支部组织委员,由该组织委员派一名党员到会监督整个推优过程。
3、请认真填写《管理学院发展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在9月30日(本周五)中午12:00前将经审核的推荐表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逾期将取消推荐名额。
13级推荐表交至陈同学处,联系电话18858716058/734058;
14级推荐表交至王同学处,联系电话15057538721/588721;
学生组织推荐表交至陈同学处,联系电话18858716058/734058;
如有疑问请联系陈同学18858716058/734058。
另由各班团支书填写《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于9月30日(本周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1299392476@qq.com。
附件1:《管理学院发展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附件2:《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3:《党员联系班级名单》
附件4:《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发展党的发展对象各班推荐名额》
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本周五)中午12:00。
二、推荐对象
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13、14级本科班级和14级专科班级 。
三、推荐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截止到2016年9月26日已满一年,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原分院党校),并已顺利结业者。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补考及格的按不及格对待),并且大学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奖学金。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广泛联系群众,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有获得各种荣誉的经历。13级至少获得4项学院(原分院)级以上荣誉,14级至少获得3项学院(原分院)级以上荣誉。
7、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根据党委16号文件要求延期三个月发展。
8、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时间必须达到6小时以上。
9、义工时间必须达到50小时以上。
10、必须参加过一次及以上学风建设类义工活动。
11、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2)有参加过学院举办的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会者。
(3)入学以来多次获得奖学金者。
(4)获得多种、多项次学院、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
(5)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为学院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推荐名额
1、详见《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发展党的发展对象各班推荐名额》
2、各学生组织:根据推荐条件推荐1名。
五、推荐程序
1、各组织、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总人数的2/3及以上。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发展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各组织、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参加。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提前一天联系各班级所属党支部组织委员,由该组织委员派一名党员到会监督整个推优过程。
3、请认真填写《管理学院发展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在9月30日(本周五)中午12:00前将经审核的推荐表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逾期将取消推荐名额。
13级推荐表交至陈同学处,联系电话18858716058/734058;
14级推荐表交至王同学处,联系电话15057538721/588721;
学生组织推荐表交至陈同学处,联系电话18858716058/734058;
如有疑问请联系陈同学18858716058/734058。
另由各班团支书填写《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于9月30日(本周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1299392476@qq.com。




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