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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 时间:2017-05-10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5]1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优势,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现将社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和组织形式
参加对象:管理学院16级大一学生
1.以各班级团支部(每班必须提交1个以上策划案)、各学生组织、各社团为单位自行组建团队;
2.所有团队都必须聘请指导老师(策划前期建议可咨询辅导员或班主任,项目通过后学院将统一再协调安排指导老师)合理分配队员职责,制定活动方案。每队队员以20-35人为宜(注:一个指导老师只能带一支实践队伍)

二、项目申报内容及要求
1.根据温州商学院社会实践申报表填写相应内容,开展专业实践类、创新创业类、思想政治类、新青年下乡、环境保护类、社会调查类、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一学一做”主题实践、其他实践类。
2.要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展示大学生的青春风采,多视角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了解基层,服务基层,在关注时事、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关注民生等方面深化实践主题。

三、项目评审标准及流程
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的评选,要兼顾项目的思想性和实践活动的可操作性,评选的基本标准如下:
1.项目方案主题突出,导向正确,内容详实,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2.实践活动形式新颖,视角独特,贴近大学生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学生参与积极性高。
3.实践活动能切实服务社会所需,深入社会基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实践团队分工明确,方案合理,能体现团队特色。
5.实践活动要注重双赢,既充分发挥学生特长,服务社会,又让学生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得到锻炼。
6.现场答辩
(1)项目演示及陈述
(2)答辩人的仪态、表达能力
(3)学院答辩: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8:00 2-109
7.确定立项,对通过答辩的项目进行立项,参加校内答辩后定级为校级重点团队、院级重点团队及一般团队

四、材料报送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填写《2017年温州商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并附详细的实践策划书和接收地证明。所有申报材料由学院(部门)初审,汇总,并排序。文本材料一式两份上交至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2-528,电子材料(电子版策划书)打包发送到glxyoffice@126.com。
截止日期: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吴 潮老师 0577-86597073
黄茜茜 15868573507/663507
郑栋杰 18312916978/776978

附件1:温州商学院社会实践申请表
附件2:介绍信和接收证明
附件3:温州商学院社会实践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