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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优秀义工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17-09-25 浏览:

各位同学:
       为了充分发挥我学院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学生党员继续前进,建立学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我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建设和发展,依据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相关制度,并结合储户实际情况,经总支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优秀义工”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9月29日(周五)——2017年10月10日(周二)

二、评选对象
我学院参与各项义工服务类活动的同学

三、评选条件
1、思想端正,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同时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自觉参加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并且本学期义工货币累计排名前30%,义工活动参与有不合格情况者,本学期不予申请。同时本学期至少有参与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两次。
3、工作认真负责,组织观念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优良,不挂科,没有迟到、早退、缺勤、旷课等行为。寝室卫生纪律良好,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5、与同学和睦相处,积极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申请。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纪违规情况,本学期不予申请。

四、评选名额
递交申请总人数的20%。(名额不超过10人)

五、评选办法
1、申请。义工自愿申请(详情见附件《管理学院优秀义工登记表》),并将此表纸质版于10月10日(周二)12:00前送至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2—615,逾期不候!
2、评审。由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按照评选制度评选出优秀义工。
3、公示。评审结束后,通过网站对评选结果在2—413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4、表彰。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对优秀义工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学期”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2、如有疑义可联系素质拓展部陈同学( 18267856012/626012)。

附件1:管理学院优秀义工登记表

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