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18-01-18 浏览:
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7年暑期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共组织了56支暑期社会实践队,参加规模近1500余人,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暑期社会实践为我院学子必修课程,一般在第一学年暑假期间开展,对于未能在此期间参与社会实践或考核不合格而未取得学分的同学,应在该年度寒假期间重修该课程,仍未能取得学分的,则应在毕业学年寒假予以补修。时下,寒假即将来临,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做好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毕业班、15、16级还未取得社会实践学分的学生;
二、实践形式:个人社会实践;
三、实践实践:原则上为学年第一学期放假后至除夕之前,实践一般不能少于15天;
四、实践指导:各班级团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团委书记进行面上指导;
五、成绩评定:实践学生成绩由团支书一审,学院二审,校团委终审;
六、安全工作:各班级在寒假实践期间要做好实践安全工作每日一报;
七、其 他:请各班级在2018年1月18日之前上交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电子),并附上指导老师。
联系人:
吴潮老师:13706772307
陈同学:13957773979
附件1:2018寒假社会实践报告(个人版)
附件2:2018寒假社会实践名单汇总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7年暑期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共组织了56支暑期社会实践队,参加规模近1500余人,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暑期社会实践为我院学子必修课程,一般在第一学年暑假期间开展,对于未能在此期间参与社会实践或考核不合格而未取得学分的同学,应在该年度寒假期间重修该课程,仍未能取得学分的,则应在毕业学年寒假予以补修。时下,寒假即将来临,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做好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毕业班、15、16级还未取得社会实践学分的学生;
二、实践形式:个人社会实践;
三、实践实践:原则上为学年第一学期放假后至除夕之前,实践一般不能少于15天;
四、实践指导:各班级团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团委书记进行面上指导;
五、成绩评定:实践学生成绩由团支书一审,学院二审,校团委终审;
六、安全工作:各班级在寒假实践期间要做好实践安全工作每日一报;
七、其 他:请各班级在2018年1月18日之前上交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电子),并附上指导老师。
联系人:
吴潮老师:13706772307
陈同学:13957773979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