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关于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干事拟任职的公示
作者:会计学院 来源: 时间:2018-11-05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温州商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谈话,主席团评定,团委老师审核,并经试用期后,团委、学生会及老师从“态度、德行、能力、人际关系”等几个方面予以考察,最终确认下列人员为会计学院团委·学生会第十一届干事。
详情请见如下附件:
1、公示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7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会计学院团委·学生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人:
团 委:李同学 15058717598
学生会:林同学 15988776118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
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