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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学院实施第二课堂领导艺术模块中 “演讲与口才”课程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 时间:2019-02-28 浏览:

管理学院17级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第二课堂”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保证第二课堂学分申请的顺利进行,现将实施针对管理学院17级学生的第二课堂领导艺术模块中“演讲与口才”课程的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形式:

以班级为单位自行组织演讲活动。

二.活动对象:

管理学院17级同学(试行)

三.活动流程:

1.由班级班委(组织委员或班长、团支书)提前一周向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人才拓展中心申请活动时间及活动主题(见附件一)。

2.经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人才拓展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班级需于举办时间前4个工作日提交活动所需材料至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人才拓展中心处审核,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人才拓展中心会于活动举办前两天通知是否审核通过。

3.活动举办当日,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人才拓展中心将会派相关工作人员认证本次活动是否有效。

4活动结束后将由各班自行记录,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人才拓展中心将于月底公示本次活动有效人员名单,若班级有异议需于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人才拓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活动所需材料:

1.PPT

2.演讲概要

五.材料要求:

1.PPT需图文结合,不得纯文字。

2.演讲稿严禁大篇幅复制,抄袭。

3.材料通过率若低于60%,将取消本次活动,需重新申请。

4.材料打包后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人才拓展中心邮箱(glxyrctzzx@163.com)。

六.活动要求:

1.活动班级出勤人数需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60%,否则该次活动无效。

2.独立演讲时间不得少于三分钟,否则该同学该次演讲将不予认证。

七.关于学分

演讲与口才必修学分为一个学分,独立演讲并认证成功三次及以上可申请一个学分。参加校级演讲赛(辩论赛)组队成功并获奖便可申请1个学分,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各类文体赛事获得三等奖以上学生可以审请2个学分,代表学校参加国家与国际级各类文体赛事获得三等奖以上学生可以申请3个学分,获得该项目最多可以申请3个学分。

 



如有疑问请咨询:

柯同学 15356844336

罗同学 15088923799

附件一: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演讲与口才”活动申请表.docx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