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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第八届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 时间:2019-04-03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上的主体性和自主性,增强学院学生专业知识能力,加强学院高素质专业科研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同时将教学工作与学生工作良好紧密联系,为具有一定专业科研能力的有兴趣的学院学生提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以及教学工作安排的机会,接受专业教师结对辅导帮助的实践机会,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专业知识以及专业科研能力与创新素质,学院将选拔教学科研学生助理。现将教学科研学生助理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根据《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需求表》(附件1),下载并填写《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用申请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于4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975221934@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于4月8日晚上20:00前交至水心书院刘炳林老师处。

二、选拔程序

1.《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用申请表》经管理学院教师核实初选后,专门成立选聘小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知识和科研能力,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择优选录,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后颁发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书并上岗;

2.通过审核的人选由专业教师签署意见,专业教师签署意见的《申请表》返回学生科,学院整理并公布名单。

三、申请条件

1.管理学院注册在校学生;

2.尊重老师,尊重教学科研助理工作,热爱科研工作,具有从事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所学专业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

4.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具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应在班级前50%;

6.申请人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四、主要工作

参与专业教师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参与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协助教师教学计划制定等。

五、考核与激励

1.教学科研学生助理按项目进行考核。在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重在锻炼的原则。

2.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要根据本工作条例中有关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总结任职以来所做的各项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教学科研助理考核登记表》(附件3)。

3.共青团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和相应科研教师应对该生的总结进行评议并作出鉴定。

4.颁发“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书,不合格的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助理,专业教师有权与其终止聘用。

5.凭聘书,结合考核情况可申请志愿者工时或党务工时,其中:志愿者工时最多20小时,党务工时最多15小时,20个小时志愿者工时可申请1个素拓学分。表现优秀者按30%比例授予“教学科研优秀学生个人”荣誉称号。

6.凭聘书可有机会申请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

如有疑问,请联系:许老师:18815068132;刘老师:13806697586

 

附件1: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需求表.xls

附件2: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助理聘用申请表.doc

附件3: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教学科研助理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4: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助理管理办法.docx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