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4-20 浏览:
各分院,基础教学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院教学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保障教学秩序、改进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务必使检查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现将检查内容与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学科研部部长任副组长,各分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负责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各分院由教学质量指导与评定小组领导并具体组织实施本分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009年4月20日至5月5日(第10-12周)各分院进行自查。
2.2009年5月11日至5月15日(第13周)学院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方式
此次检查围绕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室建设、教师教案、毕业环节四项重点开展,以学院专项检查和分院日常性教学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教学常规检查
1.教学秩序情况;
2.教师调停课等情况;
3.教材使用情况;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要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小结)以及听课安排情况;
5.师资建设及制度管理落实情况;
6.教学资源平台建设情况。
7.各类校级、院级教科研项目的立项、进展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教案、进度表等情况;
2.实践性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指导书、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教学实习计划、实验项目运行表、实验(习)报告、实验(实习)记录等。
3.合作性教学开展情况;
4.网络课程建设情况:
5.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情况;
6.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运行 检查基地运行情况及规范化管理,包括协议书、建设规划、指导书、大纲等制定与实施情况;
7.毕业设计(论文)、岗位实习中期检查;
四、检查方法与要求
1.分院开展自查 要求各分院组织各系(教学组/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分工分项检查,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召开座谈会 各分院应召开3-4次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映。请各分院将座谈会时间上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研部安排成员参与座谈。
3.负责人及督导听课 分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教学督导要深入课堂、实验室听课,掌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运行情况。
4.相关要求:请各分院认真做好此次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工作,认真撰写自查报告,确保我院教学规范。请各分院务必将加盖分院公章的自查报告于5月7日前交至教学科研部教学科。
(邮箱地址:wdyxw@qq.com,联系人:余晓伟,电话:86689386)
教学科研部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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