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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 时间:2017-01-19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详见附件1)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我校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等详见《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项目建设周期为2016-2020年。

二、项目申报范围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全省规划建设300个,已获得过各层次各形式项目支持的专业本次仍可申报。我校的推荐名额为4个。各学院应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充分了解本学院各专业在省内同类专业中的竞争力,全力做好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在遴选推荐时,学院应认真根据省厅遴选标准及权重(30%看专业办学条件、30%看社会评价、20%看教育教学改革、20%看进一步建设的基本思路),择优推荐基础条件较好、人才需求较大、发展后劲足、跻身或有望跻身国内同类前列的专业。

三、项目评审与管理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为评审类项目,评审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的方式,其中,学校推荐实行公平竞争机制,通过评审评议等方式择优申报。学院层面的遴选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及论证、遴选等工作,并填写《温州商学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具体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以申报书为依据,明确目标任务,分解建设项目,强化推进措施,落实实施责任。

四、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做好申报项目设计及学院遴选工作。拟申报专业相关负责人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于913日前将《温州商学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一式一份)、《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七份)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审核汇总好后,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郑煊,联系电话:86689153779153),手机虚拟网654321,电子邮箱:zx@*

五、相关说明

本次学校仅组织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如省“十三五”优势专业落选但同时符合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要求的,可以继续作为特色专业申报,但该专业在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中的评审排名等不带入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中。项目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专业申报资格,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审核审查等工作。

 

附件:

附件1_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附件2_温州商学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

附件3_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4_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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