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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一如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4-11-06 浏览:

各系、班级: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为落实和规范2025届本科毕业实习,加强毕业实习管理,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和学校《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对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5届全体本科毕业班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24年秋季学期第11周至2025年春季学期第11周(2024.11.18~2025.5.11),实习总时间不得少于8周,可根据实习单位要求适当延长。在撰写毕业论文和校内其他课程不冲突的情况下,学生在毕业实习时间范围内任选时间到单位实习。

三、实习安全教育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实习实践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明白实习期间的相关安全问题,在毕业实习开展前,学生需签署《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并向校内指导老师报备实习相关信息。

四、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分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两种形式。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组织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实习,部分企业会组织统一面试或简历筛选,根据面试结果及学院调剂确定最终的集中实习名单。自主实习则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期间,学生需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的员工管理规定正常上下班,出现违纪行为则取消实习成绩。

五、实习内容和任务

(一)财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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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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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评定

(一)考核方式

考查

(二)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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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习指导老师

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原则上为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如参与集中实习,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则是基地的带队老师;如论文导师是外聘老师,毕业实习导师会重新分配给校内导师。以下是集中实习指导老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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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习经费预算

根据学校文件《温州商学院实践教育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毕业实习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温州三区(鹿城、瓯海、龙湾)内凭公交车、打车、轮渡票据等实报实销,每人上限200元;温州三区以外的,交通费每人上限500元。集中实习前,带队老师需在OA提交《温州商学院校外集中实习申请表》,实习过程中,务必保留好车票/发票,学生返校后以指导老师为单位统一报销。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docx

附件2.温州商学院实习单位反馈表.doc

附件3.温州商学院实习介绍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