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术事务部 来源:学术事务部 时间:2020-09-15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教高教[2015]3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切实推进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即日起开展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内容及责任分工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请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数据采集工作。
二、统计时间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统计时间分为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类。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汇总。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9年的9月1日至2020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统计汇总。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采集方式与要求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自2015年起列入每年年度常规工作。所采集数据是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编制招生计划的主要依据,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查看的原始资料。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一名为部门领导,一名为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数据采集、审核和整理等管理工作,填写“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2020年9月18日下午14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ssw09@wzbc.edu.cn。
2.各责任部门数据采集管理人员要按照《“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的内涵说明和网上填报要求,采集数据并对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全面。数据要求与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一致。
3.各责任部门于10月15日下午16点前完成所负责指标的数据采集、审核和支撑材料的整理以及网上数据填报工作。并将所有数据的电子版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温州商学院 2020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学术事务部1-209办公室。
4.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的表格及线上填报登录账号密码另行发送,请务必谨记不得采用自做表格填报,线上填报均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完成,登录地址为:udb.heec.edu.cn。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9月27日前)
1.学习填报指南、重点注意事项、重点指标核查等;
2.相关数据采集人员加入微信工作群,以便交流咨询,并进行相关资料下载;
3.制定工作方案和指标责任分解表,确定工作职责及相关部门联络人员。
第二阶段:会议布置(9月27日前)
1.召开责任、配合部门数据填报人员工作会议;
2.各责任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统计报表数据要求,准备进行数据填报和支撑数据整理工作。
第三阶段:数据填报(9月27日至10月15日)
1.各责任部门按要求填报统计报表,准备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2.各责任部门对初步确定的材料,提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3.各责任部门联络人员根据《“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进行完整性校验和逻辑性校验,如有疑问,须查找问题,修改后重新录入。
4.各责任部门联络人员将本部门数据提交主管领导进行二审,通过审核的,打印所报数据,填写《温州商学院 2020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4),与书面材料一起交学术事务部存档。
第三阶段:审核上报(10月15日至25日)
1.召集专家对各责任部门提交的数据进行初审、论证。未通过的,由各责任部门进行调整、修改。
2.提交学校领导进行终审,完成数据上报。
五、其他事项
此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由学术事务部负责统筹安排,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术事务部顾特利,联系电话:662027,邮箱:xssw09@wzb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