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安排t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暂行)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7-16 浏览:
为加强对我院实习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实习的质量,减少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随意性与盲目性,特制订本办法,各分院应认真执行。
一、毕业实习的地位与作用
毕业实习是高等学校达成培养目标的总成阶段。通过实习可使学生巩固和拓宽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和创业能力。同时,通过接触社会,关注市场变化,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学生的自身竞争能力。
二、毕业实习形式和计划内容
1. 毕业实习包括现场工作实习、实验室实习与社会调查等形式。
2. 毕业实习计划的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及要求制订,内容包括:
(1)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2)实习起止时间;
(3)实习地点;
(4)实习方式;
(5)实习生和指导老师的具体分组情况:统计出每个实习小组实习生人数、散点实习生人数,并列出相应的实习生和带队教师名单;
(6)实习生实习任务、要求及进度安排;
(7)实习方法与指导书;
(8)实习管理:分院和实习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职责及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
(9)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10)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11)实习各项开支预算。
三、毕业实习的时间与方式
毕业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专科)或第8学期(本科),总时间为八周,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采用学生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的方式进行。
四、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
(一)分院主要职责
1.成立由分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各系(专业)教学工作负责人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辅导员组成的实习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各专业的实习工作。
2. 拟订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目的、内容等11项具体要求,报教学科研部审核备案,并于实习前发给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
3.认真选择实习单位,争取在实习基地进行实习的学生占大多数。在保证学生实习的主要工作与其所学专业一致性的前提下,就近选择和确定实习单位,并保持实习单位的相对稳定,以便于节约开支和有效管理。
4.选派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内容相对熟悉、有一定组织能力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负责实习经费开支管理工作。每个学生实习小组配备一名指导教师,设学生组长一名,学生组长帮助指导教师做好实习中的管理工作。
5.做好实习动员。实习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关于实习工作的规定,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纪律,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6.具体组织、检查、指导本分院各专业的实习工作,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7. 做好实习总结,组织优秀实习人员的评选工作。
8.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积极联系实习场所,建立实习基地。
9. 建立学生实习材料档案。
(二) 教学科研部的主要职责
1.制定毕业实习的规章制度。
2.检查各分院实习计划的制订和执行情况,协同财务科审核各分院实习经费使用情况。
3.对分院的实习工作总结进行汇总,完成全学院的实习总结和表彰工作。
4.配合各分院拓展和建立毕业实习基地,加强与实习基地的合作,保持经常性联系。
(三)实习单位职责
各实习单位应成立实习指导小组,由实习单位主管领导和实习指导人员及我院实习指导教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安排实习生食宿,提供学生上岗实习机会,保证学生实习工作时间,指导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组织相关的经验交流活动,解决实习中有关具体问题,协同我院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建立我院实习工作材料档案。
五、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了解实习单位有关情况,拟订具体实习进度,做好实习的一切准备工作。
2.实习期间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组织好各种实习活动。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引导学生勤观察、勤思考、勤动手,认真进行质疑和答疑,布置一定数量的思考问题或作业,并及时检查和督促。
3.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单位的具体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要教育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在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4.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安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5.对于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和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应及时处理甚至停止其实习,并向院(系)和教学科研处报告。
6.与实习单位保持紧密联系,为学生争取多方面的专业技术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学院的关系。
7.按照我院教学实习经费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实习小组的经费开支。
8.认真做好实习总结以及对实习生的成绩考核。
9.认真总结毕业实习教学与管理经验,协助分院拓展建立实践教学基地。
六、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认真学习毕业实习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
2.服从分院和指导教师的统一指导和管理 。
3.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保守国家和实习单位机密。
4.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做好实习日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以及实习总结。
5.尊重工人师傅和指导教师,自觉接受他们的指导。不议论实习单位的人事关系和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向院(系)指导教师反映。
6. 学生必须在实习期结束后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格式详见毕业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可以是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一篇小论文,或者是对实习的总结。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上交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以便进行毕业实习环节的成绩评定。
7.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共同研究和分析问题。
8.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实习活动,主动承担实习单位力所能及的工作。
9.申请单独实习的学生,必须提供校外实习单位接受其实习的协议或证明,经其家长签字认可,学生辅导员、所在分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与实习计划一并报教学科研处审核备案。
11.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三天之内(含三天)需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五天之内(含五天)须报分院(系)领导批准,请假五天以上须报教学科研部批准。学生请假超过实习时间1/3以上,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不经请假擅自外出按旷课论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未经许可在外留宿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七、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1、毕业实习总评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见单位反馈表)(30%)、指导教师评价(专科含中期报告)(40%)、实习总结(30%)三部分组成。
2、评分时可先按百分制评出(单位反馈表中的等级分换算成百分制成绩),后折算成五级计分制,优(90-100分),良好(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评为优等的人数应从严掌握,一般不超过20%。
评分参考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实习态度认真、纪律性强,能优异地完成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评价高;能独立完成实习周记、实习作业和实习总结或报告,质量高;实习总结或报告思路清晰,观点正确,内容完整,分析问题透彻,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很好地把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运用到实习工作中去,对某些方面的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2.良好(80-89分):实习态度端正、纪律性较强,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得到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好评;能按时完成实习周记、实习作业和实习总结或报告,质量较好;实习总结或报告思路较清晰,观点正确,内容完整,分析有据;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好的总结,较好地把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运用到实习工作中去,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3.中等(70-79分):实习态度较端正,纪律性较好,能基本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总结或报告内容较完整,观点正确,思路清楚,能较有条理地分析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行为;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总结,把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运用到实习工作中去;能按时完成实习周记、实习作业和实习总结或报告,质量一般。
4.及格(60-69分):实习工作态度比较认真,纪律性一般,能基本上按实习大纲中规定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能按时完成实习周记、实习作业和实习总结或报告,但不够系统;实习总结或报告内容相对完整,思路清楚,能较有条理地分析问题;基本能对实习内容作总结,但不够完整、系统;基本能把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在一定程度上运用到实习工作中去,工作态度和能力得到实习单位负责人的认可;实习中有违纪行为,经教育能够改正。
5.不及格(60分以下):(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
(1)实习工作态度不认真,纪律性差,学习和工作未达到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评价较差;
(2)实习周记、实习作业和实习总结或报告敷衍了事,质量较差(内容不完整,思路不清楚,说理不充分,分析问题观点不明,或出现常识性问题),达不到基本要求;
(3)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实习作业、实习总结或报告有抄袭现象;
(4)实习中有严重违纪现象;
(5)请假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否则不能毕业,重修只限一次。
八.实习经费管理
1.毕业实习经费按实际参加实习的学生人数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各项开支标准作出详细的预算。
2. 经费由各分院支配,要充分考虑办学成本,根据预算情况节约使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毕业实习按质按量完成。
3. 各分院实习经费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财务室和教学科研部根据毕业实习有关规定,对实习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程序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毕业实习 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 2007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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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程序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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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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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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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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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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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向教学科研处提交实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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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主管教学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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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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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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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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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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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习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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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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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质量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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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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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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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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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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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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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结束后2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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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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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将实习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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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主管教学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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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结束3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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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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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部汇总各分院实习工作总结,反馈我院实习的总体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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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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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结束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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