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3-29 浏览: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做好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21年3月29日-2020年4月2日
二、推优条件:
1、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需满半年),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无违纪记录。
2、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推优条件:
年级 | 班级推荐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百分比) | 推荐条件 |
18级 | 2% | 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并且成绩在班级前60% |
19级 | 5% | |
20级 | 7% |
4.工作、学习刻苦勤奋,能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良好。
5.生活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者不予推优。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不予推优。上学期至今有迟到、早退、旷课、早自修吃早餐记录,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三、推优程序
班级推荐: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在1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组织推荐:各组织(校团委、管理学院团委、校党员之家、管理学院党员之家、学生通讯社)推选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优秀学生团员,选举人数为各组织团员人数的5%。在1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各组织负责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注:名单确定后于4月2日17点前上交,逾期我们将取消其本次推优名额;若每班只有一名同学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其他
请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将《温州商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纸质版交到各班级党建联系人处,另外,请各党支部将所在支部汇总好的《温州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党小组群内。
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委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打印版 2温州商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