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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评选2021年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陈晓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2-04-28 浏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示范,进一步激励管理学院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现将评选管理学院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学生党务工作者(各学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党建联系人、党员之家成员)。

二、参评条件:
    1、党性强,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体系,自觉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精,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加强和改进我院党的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3、责任感强,热爱高校党务工作,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创造性地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办好事,办实事,遇事能和群众商量,主动做好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受到群众好评。

5、2021全年参与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无违纪行为,无党纪处分。

6、上学期寝室无不合格(文明寝室可抵不合格),且无违纪记录。
7、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21年学业成绩在班级前60%,无挂科现象。
8、党建工作中通知工作到位,材料填写细致,汇总上交及时,无拖延、遗
漏等情况。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党务工作者上交纸质版《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申请表》(见附件1),4月29日(周五)晚上18:00点前上交至水心书院陈晓老师,并附上相关证明复印件。
  2、评选表彰活动在管理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根据候选人相关表现评选产生。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管理学院党委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颁发奖状。
四、相关说明:
  1、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个人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一年。
  2、如有疑问请联系陈晓老师

邮箱:718366098@qq.com




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