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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务工时认定的通知

作者:陈晓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3-10-11 浏览:

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我院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入党程序和步骤,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增强党员意识,提升党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党性修养,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党员的义工服务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党务工时认定的通知》要求,现就学生党务工时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党务工时认定的对象

管理学院群众、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

二、党务工时认定的类型

1.党务理论工时

包括但不限于:支部三会一课以外的基层机构自发性组织的党建学习活动,例如线上业余党校、公共性讲座、微党课、红色观影、理论学习会等。

2.党务实践工时

包括但不限于:党务志愿公益活动;党建宣讲,党员教育相关活动;学风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学业帮扶、就业帮扶等参与学校发展建设的活动;新青年下乡实践;“社会角色体验”等面向校内外的基层实践活动。

三、各阶段党务工时要求

1.提交入党申请书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前,须要满足党务理论工时5个,党务实践工时5个。

2.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前,须要满足党务理论工时35个,党务实践工时35个。

3.发展为预备党员后,转正为中共党员前,须要党务理论工时40个,党务实践工时30个。

四、党务工时认证相关要求

1.以上人员参与党务活动只能认定为党务工时,不可认定志愿者工时。其他非党务的义工类活动,举办部门提交附件1:《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员义工服务时间认证申请表》,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可认定党务实践工时。

2.党务理论工时和党务实践工时原则上按照1:1进行认定,特殊情况下可结合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3.学生个人也可申请组织党务活动,但参与人数不得少于15人,可见附件2:《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务活动申请表》,需学院党员之家认证后可认定党务工时。

4.各学生组织,不得将在学生组织中任职时间折算为义工时间,只有在工作中从事了党务活动项目,提交申请表经认定后,可计算党务工时。

5.学生开展义工服务后,党务工时和志愿者工时只能选其一进行认定,对于重复认定的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党员发展和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五、其他要求

1.热心志愿服务的群众可累积党务工时,列为入党申请人后工时可转入入党申请人阶段。

2.各学生党支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义工服务活动。要转变思路,将重点放在学校发展建设上,放在服务学校、服务师生上,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深入挖掘校内的党员义工服务岗,吸引更多同学加入义工队伍,营造良好的党员义工服务氛围。

3.每个月的党务工时会通过支部群进行通告,请各支部组织委员及时反馈。每个月的工时最终版会在学院党建之窗——通知公告里面进行公示,请大家关注。

4.毕业生党员大四校外实习期间,可以在实习地党组织参加的党务活动或者党务理论学习,工时认定请提交《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员义工服务时间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活动照片、签到表或者活动新闻报道,本学期校外党员工时认定请联系党员之家品牌建设部程鑫同学。校外党务工时认定仅限于当学期处于毕业班的学生。

注:

 1.本要求自2023年10月12日开始执行,同时原认定方法停止执行。

 2.如有疑问请联系陈晓老师邮箱:718366098@qq.com

 

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员义工服务时间认证申请表.docx

附件2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务活动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