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管理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晓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3-10-21 浏览:
管理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我院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温州商学院基层党建工作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政治方面: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无宗教信仰,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学习方面:2022-2023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40%(含)或者班级前50%(含),且无不及格课程。
纪律方面:遵守校规校纪,2022-2023学年至今无违纪、无处分,受到通报批评或在处分期内的同学,本学期不予以推发展。
生活方面:2022-2023学年无寝室不合格,每次不合格可凭借一次校级文明寝室相抵。
荣誉方面:2022-2023学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荣誉、奖励者优先考虑。
党务培训方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已满一年,考察期内至少获得35个党务理论工时和35个党务实践工时,2022-2023学年与辅导员或支部书记谈话不少于4次,与党建联系人谈话不少于8次。
群众基础: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时,须有不少于80%的同学同意该生发展,否则不予发展。
注:
1.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党委或者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推荐, 2022-2023学年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50%(含)或者班级前60%(含),且无不及格课程,在满足其他同等条件的,可予以推发展;
2.申请截止为2023年10月24日12: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流程
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座谈会。
2.确立为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学生本人答辩和支委会讨论,报上级党委请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考察期为至少一个月。
3.发展对象公示。公示期7天。
4.发展对象培训。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参加学校党委举办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并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5.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本人、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
6.撰写个人自传。
7.党员发展备案预审,学院党委预审通过,无异议者,进行备案。
三、预备党员的审批和接收流程
1.拟接收预备党员公示。公示期7天。
2.发放《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进行审查。
3.支部大会表决。入党介绍人接收其情况,学生本人答辩展示、支部大会表决接收预备党员,确定为预备党员。
4.入党前谈话。学院党委派专人进行谈话。
6.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讨论,表决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
7.预备党员宣誓。
四、党员发展流程图
如有疑问,请咨询支部书记或者学院党员之家指导老师陈晓(文博书院)、党员之家组织部余同学(经世楼215室)。
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