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管理学院 > 通知公告

关于管理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通知

作者:赵悦汝  来源: 时间:2024-11-25 浏览:

管理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转正;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对于预备党员转正做出以下要求:

一、转正对象:培养考察期已满一年的预备党员。

二、转正基本条件:

1.政治方面: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无不当政治言论。

2.学习方面:考察期内,无不及格课程。

3.纪律方面:遵守校规校纪,考察期内无违纪违规现象、无处分。

4.生活方面:考察期内无寝室不合格,每次不合格可凭借一次校级文明寝室相抵。考察期内至少获得1次院级或者校级文明寝室。

5.党务培训方面:考察期内至少获得40个党务理论工时和30个党务实践工时。(若工时未满须在转正后一个月内补齐)

6.谈心谈话方面:预备党员期间,每个季度上交一篇思想汇报给支部书记,第四篇思想汇报需要提前一个月撰写和上交,思想汇报不得迟交、补交,以支部书记处登记时间为准。

7.工作方面: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并为支部发展出谋划策;任职于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时,均有认真履职,无懈怠、推诿现象。

8.党员义务方面: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学进入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三、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要求:

1.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预备党员是否符合转正条件。

2.参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不能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预备党员答辩后,参会正式党员须有不少于半数表决同意该同志转正,否则不予转正。

3.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4.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5.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支部大会讨论结果将提交学院党委审批。

四、特殊情况及解决方案

毕业生党员本学期校外实习期间,党务理论工时可以采用线上学习并提交学习感想(不少于500字),计算为1个理论工时,并附学习照片;党务实践工时可以是跟随实习单位党组织的党日活动或者党务志愿者活动,提交活动照片(照片包含自己)和活动推送;凡是进行工时认定,除上述材料外,均须提交《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员义工服务时间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联系党员之家品牌建设部王佳莉同学进行工时认定。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员义工服务时间认证申请表.docx

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