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院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发展中共预备党员的通知
作者: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来源: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时间:2012-03-29 浏览:
为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使会计分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并结合分院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11-2012年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积极分子培养期已满一年,经过院党校和分院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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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推荐名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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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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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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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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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先发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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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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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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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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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无挂科,期末成绩年级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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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及以上分院级个人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优秀奖项等(必须含有二次及以上的学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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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由党总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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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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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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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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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及以上分院级个人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优秀奖项等(必须含有一次及以上的学业优秀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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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奖项, 各类奖项均需上交证书原件。
注:本次发展预备党员不包括2011年4月23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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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道德品质优秀,无违法违纪现象,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有旷课记录、迟到的、早自修吃(带)早餐现象的,园区寝室卫生不合格者,本学期不予发展;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分院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二、推荐办法与步骤
团支书在召开全体团员会议时,应让全体团员了解被列为党的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1、如班级候选人在规定限额内,应由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征求全体团员意见,是否同意推举该两位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班级候选人如实填写会计分院学生党的发展对象申报表(见附2),同时附上累计到现阶段的思想汇报(理论上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每三个月一篇)。会议须由班级团支书向学生党支部办公室申请党员到场监督,并需班主任在场。
2、如班级候选人大于规定限额内,将由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各班级候选人如实填写会计分院学生党的发展对象申报表(见附2),同时附上累计到现阶段的思想汇报(理论上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每三个月一篇)。会议须由班级团支书向学生党支部办公室申请党员到场监督,并需班主任在场。
09级申请监督咨询电话(短号):孟亚萍(632785)
10级申请监督咨询电话(短号):俞泸玲(633721)
三、公示方法
1、内容:学生党支部汇总推荐名单,进行核实、制表,党总支进行网上公示;
2、时间:班级公示时间为6天;
3、监督: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问题,请向会计分院党总支反映。
监督电话:吴老师 0577-86595953
监督邮箱:172890745@qq.com
四、上交时间
请于2012年03月31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表和思想汇报同时交至学生党务服务中心组织部各联系人处,逾期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将取消资格。
09级, 交至俞泸玲同学处, 联系电话(短号):633721
10财本, 10会专交至孟亚萍同学处, 联系电话(短号):632785
10会本, 交至吕雯同学处, 联系电话(短号):553706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总支委员会
2012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