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 张灵超 等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7-14 浏览:
根据分院团支部、团委推荐,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确立 张灵超 等72位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欢迎广大同学通过信函、电话或到党的组织部门反映问题。个人信函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名实姓。
公示时间自2009年6月11日 至2009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0577-86689236
邮 箱: 240175220@qq.com
联 系 人:周老师
附件:管理分院2008-2009学年6月份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总支委员会
200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