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分院学生党支部2011学年第一学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来源: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时间:2011-02-25 浏览:
各班级同学:
随着我分院学生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党支部成员数量的不断增多,党员发展和管理难度逐渐增大。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示范,进一步激励各支部成员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同时促进学生干部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思想、生活、工作起带头作用,我分院党支部开展201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说明:
一、评选对象:
会计分院学生党支部成员、党员(含预备)、各班团支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及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的要求及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人生观;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08、09、10级上学期成绩无不及格课程;上上学期成绩在50%前,且无不及格课程;
3、道德品质优秀,无违法违纪现象,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本学期无旷课、迟到早自修吃(带)早餐现象,各方面表现优秀;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平时积极配合及认真完成支部分配的工作;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评选方式:
1、申请:由申请人对以上两者之一提出申请,填写《会计分院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或《会计分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一人不可同时申请两项;
2、评审:各推荐材料将由会计分院学生党支部进行审核,党支部将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
3、公示:在评审结束后,通过分院网站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4、审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分院党支部对拟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工作积极分子”进行审批并发文公布。
四、上交时间:
于2011年3月1日之前,上交至唐同学(670773)处,逾时将不予受理。
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