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分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作者: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 来源: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 时间:2011-03-16 浏览:
公开承诺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每年都要进行公开承诺。日前,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工委分别发文(附件1)对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做出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分院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安排
分院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师生党员要在3月中旬前做好2011年度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并于3月19日12:00之前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1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附件2)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党员承诺表》(附件3)报分院办公室(D2-107),联系电话:86689236,电子邮箱:664641055@qq.com。
二、突出承诺重点
为进一步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开展公开承诺要注意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宣传落实开展承诺。着重围绕制定、宣传、落实“十二五”规划,推动本单位的科学发展,保证“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和本人实际,在促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履行岗位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做出承诺。
二是紧密结合服务性党组织建设开展承诺。要以“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为重点,围绕提升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做出承诺。
三是紧密结合2010年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开展承诺。对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承诺事项,要坚持和深化;对需要快年度完成的承诺事项,要注意做好工作的衔接;对应当完成善未完成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继续予以体现。同时,对那些内容空洞、难以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坚决予以纠正,防止形式主义。
三、创新方式方法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坚持原有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实际,努力创新公开承诺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共性+个性”承诺、组团承诺等承诺方式。通过网上签名公示、召开承诺大会、编印承诺履诺手册等途径,扩大承诺公开公示范围,方便党员群众监督。要创新督查考评机制,综合运用定期考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方法,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履诺。
四、加强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公开承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确保质量。要注重挖掘、大力宣传承诺、履诺过程中涌现出的“闪光言行”和先进典型,营造自觉做好公开承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