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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城市学院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院党校)的通知

作者: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来源: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时间:2011-03-22 浏览:

 

会计分院各班级:
        根据城市学院关于举办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党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本次推荐名单请于3月25日晚上6:30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相关负责人处,逾期我们将取消班级本次所有名额。
学生党支部办公室负责接受报名人员:                              
08级本科,班级报名表交至唐同学处,联系电话:670773
09级,班级报名表交至李同学处,联系电话:682311
10级本科,班级报名表交至卢同学处,联系电话:690860
10级专科,班级报名表交至李同学处,联系电话:622818
各组织推荐,报名表交至陈同学处,联系电话:660019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学习成绩优良,上学期无挂科,期末成绩年级前50%,且分院党校已结业
 3、各年级班级推荐具体要求:

年级
班级推荐
人数规定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要求
奖项要求
备注
08级本科
    1人
满一年
 分院个人奖项四次以上,获奖学金者优先推荐
需提供奖项原件
09级
3人
满半年
 分院个人奖项三次以上,获奖学金者优先推荐
10级
         3人
          满3个月
分院个人奖项一次以上,获奖学金者优先推荐
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奖项等等.

 4、道德品质优秀,无违法违纪现象,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本学期无旷课记录、迟到的、早自修吃(带)早餐现象的,各方面表现优秀,群众基础良好;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分院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三、推荐步骤:
班级推荐: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在25日18:30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各班最终审核名单交给相关负责人;
学生党支部推荐:学生党支部组织推选5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候选人;在25日18:30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各支部书记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分院团委推荐:由分院团委推选5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候选人;在25日18:30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陈佳佳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分院公寓自律委推荐:由公寓自律委组织推选5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候选人;在25日18:30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徐兆明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