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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年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发展党员的通知

作者: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  来源: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 时间:2011-04-01 浏览:

为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使会计分院党员发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分院实际情况,经总支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年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积极分子培养期已满一年,经过院党校和分院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年 级

  班级推荐名额规定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要求

成绩要求

奖项要求

其他优先发展条件

08级

(本)

一人

满一年

上学期无挂科,期末成绩年级前40%

六次以上分院级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奖项.

同等条件,获得多次学业奖学金者优先;学生党支部推荐者优先;获得多次奖项者优先; 学生干部优先。

09级

二人

满一年

四次以上分院级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奖项

10级

由学生党支部推荐

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奖项. 各类奖项需上交证书原件;

3、道德品质优秀,无违法违纪现象,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有旷课记录、迟到的、早自修吃(带)早餐现象的、本学期不予发展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分院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二、推荐办法与步骤

    1、推荐步骤

如班级候选人在规定限额内,由班级候选人主动填写温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批表(见附2),同时附上累计到现阶段的思想汇报(理论上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每三个月一篇)。

如班级候选人大于规定限额内,将由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各班级候选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批表(见附2),同时附上累计到现阶段的思想汇报(理论上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每三个月一篇)。会议须由班级团支书向学生党支部办公室申请党员干部到场监督,并需班主任在场;

08级申请监督咨询电话(短号):621506同学);

09级申请监督咨询电话(短号):670773同学);

    2、其他优先发展条件

--同等条件,获得多次学业奖学金者优先;

--同等条件,学生党支部推荐者优先;

--同等条件,获得多次奖项者优先; 

--同等条件,学生干部优先。

 

三、公示方法

    1、内容:学生党支部汇总推荐名单,进行核实,制表进行网上公示;

2、时间:班级公示时间为3天

3、监督:公示期间请向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反映异议;

监督电话:周老师  0577-86595954

监督邮箱:240175220@qq.com

 

四、上交时间

请于2011年4月8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生党支部办公室各联系人处,逾期或不符合推荐条件将取消资格;

08级本科,班级推荐表交至同学处, 联系电话(短号):622818

09级本科,班级推荐表交至同学处,联系电话(短号):669392

09级专科,班级推荐表交至同学处,联系电话(短号):662096

 

 

附1:关于开展2010-2011年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发展党员的通知

附2:温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批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

                   2011年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