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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立林艳艳等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作者: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来源: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 时间:2011-05-22 浏览:

 

根据分院团组织推荐,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确立林艳艳42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欢迎广大同学通过信函、电话或到党的组织部门反映问题。个人信函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名实姓。
 
 公示时间自2011522至2011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86595954
 联系人: 老师
监督邮箱:240175220@qq.com
 
 
 
 
 
会计分院党总支
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