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会计分院“红歌铭记历史,激情唱响青春”红歌大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会计分院党总支 来源:会计分院党总支 时间:2011-10-19 浏览: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同时也是“创先争优”推进工作的关键时期。为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结合分院实际,会计分院党总支特组织“红歌铭记历史,热情唱响青春”红歌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红歌铭记历史 激情唱响青春
二、参与人员:2011级全体同学,以班级为单位。
2010级班级可以以班级为单位自愿报名。
三、预赛时间:11月24日(周四)晚上18:00——20:30
决赛时间:12月8日 (周四)晚上18:00——20:30
四、比赛内容:红色歌曲
五、比赛地点:预赛 二号楼教学区舞蹈教室
决赛 一号楼报告厅
六、活动形式:
1、以班级为单位,以合唱的形式进行演出;建议服装统一,鼓励创新形式;
2、每班的负责人将本班选取的歌曲名字和伴奏于11月1日前交给相应负责人;
3、本次活动将予以评奖,在预赛中评出前八强进入决赛;
4、本次评判老师将由各班辅导员及专业老师和同学共同担任;
5、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2名;
6、若遇特殊情况活动时间调整,将会公告,请各位同学互相转告。
七、评分标准
1、参赛曲目符合要求,积极、健康、向上。(1分)
2、演唱的歌曲必须完整流畅,无中途重唱、停唱现象。(1分)
3、能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1分)
4、参赛队声音整齐、音色统一;合唱声部间声音要清晰、和谐。(2分)
5、演唱的感情要到位。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的情绪,表现歌曲的音乐形象。(2分)
6、指挥手势准确,音乐表现力与感染力强。(1分)
7、演唱形式编排新颖,多样化,能体现当代学生的蓬勃生气。(1分)
8、参赛队伍精神风貌好,服装整洁、美观、大方,组织有序,纪律严明。(1分)
八、活动联系人:
主要联系人: 谢剑锋:685983
各班联系人: 11财本1-5: 周雍杰:551767
11会本1-4: 周焱:663862
11会本5-8: 金希茜:553839
11会本9-13:胡婷婷:551869
10级: 许小青:66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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