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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分院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发展党员的通知

作者: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学生党总支  来源: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学生党总支 时间:2011-11-04 浏览:

 

为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使会计分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分院实际情况,经总支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年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积极分子培养期已满一年,经过院党校和分院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年 级
 班级推荐名额规定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要求
成绩要求
奖项要求
其他优先发展条件
08
(本)
一人(党支部审核取4人)
满一年
上学期无挂科,期末成绩年级前40%
七次以上分院级奖项,奖项包含:学业奖项、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等(必须含有两次及以上的学业奖项)
同等条件,由党总支审核。
 
09级(本)
二人
满一年
五次以上分院级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奖项等(必须含有两次及以上的学业奖项)
09级(专)
一人
满一年
五次以上分院级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奖项等(必须含有两次及以上的学业奖项)
10
二人
满一年
四次以上分院级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奖项等(必须含有一次及以上的学业奖项)
11
由学生党支部推荐
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奖项.            各类奖项需上交证书原件;

3、道德品质优秀,无违法违纪现象,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有旷课记录、迟到的、早自修吃(带)早餐现象的,园区寝室卫生不合格者,本学期不予发展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分院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二、推荐办法与步骤
   
如班级候选人在规定限额内,由班级候选人主动填写会计分院学生党的发展对象申报表(见附2),同时附上累计到现阶段的思想汇报(理论上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每三个月一篇)。
 
如班级候选人大于规定限额内,将由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各班级候选人如实填写会计分院学生党的发展对象申报表(见附2),同时附上累计到现阶段的思想汇报(理论上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每三个月一篇)。会议须由班级团支书向学生党支部办公室申请党员干部到场监督,并需班主任在场;
08级申请监督咨询电话(短号):罗梦清(553819)
09级申请监督咨询电话(短号):孟亚萍(632785)
10级申请监督咨询电话(短号):郭倩倩(670996)
  
三、公示方法
   1、内容:学生党支部汇总推荐名单,进行核实、制表,党总支进行网上公示;
2、时间:班级公示时间为3天
3、监督: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问题,请向会计分院党总支反映;
监督电话:吴老师 0577-86595953
监督邮箱:172890745@qq.com
 
四、上交时间
请于2011年11月9日下午6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表和思想汇报同时交至学生党支部办公室各联系人处,逾期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将取消资格;
08级,   交至俞泸玲同学处,      联系电话(短号):633721
09级,   交至王哲同学处,        联系电话(短号):673822
10财本, 10会专交至卢静同学处,  联系电话(短号):665023
10会本, 交至祝莹同学处,       联系电话(短号):663972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总支委员会
                   201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