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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院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发展中共预备党员的通知

作者:会计分院学生各党支部  来源:会计分院学生各党支部 时间:2012-05-15 浏览:

为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使会计分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与《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并结合分院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11-2012年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积极分子培养期已满一年,经过院党校和分院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班级
班级推荐名额规定
奖项个数要求
09
一人
六次及以上分院级个人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优秀奖项等(具体参考以下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具体要求)
10
一人
五次及以上分院级个人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优秀奖项等(具体参考以下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具体要求)
10
一人
五次及以上分院级个人奖项,奖项包含: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奖项,学业优秀奖项等(具体参考以下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具体要求)
1.11级由党支部按符合条件者,择优推荐。
2.上交表格时附上奖项证件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考核等相关证明,2012.05.18(本周五)中午12点之前截止上交表格至2-317,2012.05.23(下周三)中午12点之前上交至今为止所有思想汇报至2-317办公室。
3.本次发展暂时不算义工服务时间,有服务时间的优先考虑。
4. 09级本科要求要有从业资格证
二、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具体要求
(一)政治思想标准
1、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
2上学期的思想品德评议排名需在班级前50%
(二)学习成绩标准(以下条件必须全部符合)
1、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其中上学期各门课考试综合排名在专业前40%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
2、自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应至少有一次学业奖学金或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学业成绩排名都在进步者,要求进步绩点在0.5以上或名次30名以上。
(三)工作能力标准
1发展对象要求要有学生干部经历(包括在各学生组织、班级等任职,其中各学生组织任期为一年以上,班委任期半年以上),在推荐时必须联系其本人所在的组织,考察其学习、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必须为良好以上;如果所在的单位反映各方面表现都比较差,就暂不考虑;
2、在推荐发展对象时,发展对象如有获院、分院优秀学生干部、院、分院工作积极分子者优先考虑。
3、如果是普通同学应做到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为组织或集体做贡献的具体事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经分院党总支考察审核,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候选人。
三、推荐办法与步骤
团支书在召开全体团员会议时,申请监督党员及班主任必须当场。应让全体团员了解被列为党的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1如班级候选人在规定限额内,应由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征求全体团员意见,是否同意推举该两位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班级候选人如实填写会计分院学生党的发展对象申报表(见附2)。
2如班级候选人大于规定限额内,将由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各班级候选人如实填写会计分院学生党的发展对象申报表(见附2)。
四、公示方法
   1、内容:学生党支部汇总推荐名单,进行核实、制表,党总支进行网上公示;
2、时间:班级公示时间为6天;
3、监督: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问题,请向会计分院党总支反映。
监督电话:吴老师 0577-86595953
监督邮箱:172890745@qq.com
五、其他
(一)发展党员需要班级参与的各环节,需要班主任老师到场主持、审核,党务服务中心派学生干部现场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经班级推选后3-7天内,由党总支书记召开总支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总支预审,听取各方意见,采取一票否决制,保证发展对象的质量。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总支委员会
                   2012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