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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分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会计分院  来源: 时间:2014-10-29 浏览: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做好会计分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4102920141104  
二、推优条件:
1、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分院党校已结业或高中结业,但需提供结业证书原件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无违纪记录。
2、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推优条件:
  
年级
班级推荐人数
推荐条件
奖项要求
备注
11
1
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并且成绩在年级前60%
获得分院级4次(含)以上的个人奖项
需提供奖项原件
(奖项截止时间为2014.10.20)
12
1
获得分院级3次(含)以上的个人奖项
13
2
获得分院级2次(含)以上的个人奖项
14
3
业余党校65分以上含65
奖项包括:学业奖学金、文体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或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等各类奖项。
4、工作、学习刻苦勤奋,能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良好。
5、生活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电脑等电器。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迟到、早退、旷课、早自修吃早餐记录,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三、推优程序
班级推荐: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在4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院团委推荐:由院团委组织推选5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4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谢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院党员之家推荐:由院党员之家推选1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4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李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分院团委推荐:由分院团委组织推选9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4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董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分院党员之家推荐:由分院党员之家推选7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4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曲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导生团推荐:由分院导生团推选2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4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周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名单确定后于1104日中午12:00前上交逾期我们将取消其本次推优名额;若每班只有一名同学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其他
请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交到以下负责同学,另外,请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发到1761640917@qq.com
11班级推荐表交至陈同学处,联系电话:644278
12级会本1-3,8-14班级推荐同学表交至金同学处,联系电话:658353
12级会本4-7,财本班级推荐表交至黄同学处,联系电话:586128
13级会本1-4,审计本,财本班级推荐表交至戚同学处,联系电话:660938
13级会本5-10班级推荐表交至周同学处,联系电话:618018
14级会本1-4,审计本,财本班级推荐表交至顾同学处,联系电话:631798
14级会本5-10班级推荐表交至盛同学处,联系电话:577298
各组织推荐表交至陈同学处,联系电话:674117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
                                      201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