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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发展对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

作者:会计分院  来源: 时间:2017-03-15 浏览:

    为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使会计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并结合学院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16-2017年学年第二学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上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二)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已满一年

(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在校期间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有参教信教倾向,或有宗教信仰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具体要求

(一)政治思想标准

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并按时递交思想汇报

(二)学习成绩标准

专业学习刻苦努力,大一、大二学生至少须获得1次学业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上学期成绩排名为班级前50%;大三学生上学期成绩排名为班级前50%.且上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

(三)工作能力标准

发展对象要求要有学生干部经历(包括在各学生组织、班级等任职,其中各学生组织任期为一年以上;班委任期为半年以上,寝室长不算),在推荐时必须联系其本人所在的班级或组织,考察其学习、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必须为良好及良好以上。如果所在的单位反映其各方面表现都比较差,就暂不考虑。

(四)社会服务条件

根据学院“三定六岗”党员培养方案,要求入党积极分子20个义工服务工时,10个理论工时

(五)其他:

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校或学院推荐,根据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符合以上基本推荐条件者,自主申请,进入支部审核环节,并适用赋分规则。


三、赋分细则

对学业成绩、工作经历、获得奖项等各方面赋分

(一)学业成绩赋分:

 

注:学业绩点来源于历学期会计学院学生公告公布的专业成绩排名中的“学业绩点”

届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成绩截图。

 

(二)各项奖学金赋分:

奖学金类别

国家奖学金

精英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业一等奖学金

学业二等奖学金

学业三等奖学金

学业进步奖学金

学科竞赛奖学金

分值

8

3

2

2

1.5

1

注:学业成绩赋分已有所体现,因此各项学业奖学金赋分分值差距不大。

届时需要提供奖学金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经历赋分:

工作经历

正/副班长

团支书

学习委员

其他班委

社团社长

干事级

部长级

主席团

分值

1分/学期

0.5分/学期

1分/学期

2分/学期

3分/学期

注:各类工作,在职未满一学期,则对应分值减半。同时,兼任学生组织工作两个或两个以上,兼任的工作折半赋分。

届时需要提交相关的任职证明(班级任职需提供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注明考核良好及良好以上字样的证明材料;组织任职需提供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和指导老师签字注明考核良好及良好以上字样的证明材料)。

 

(四)活动、竞赛奖项赋分:

活动、竞赛奖项级别

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分值

12

11

10

8

8

7

6

5

5

4

3

2

活动、竞赛奖项级别

温大级

商院级(城院)

学院级(分院)

分值

3

2.75

2.5

2

2

1.75

1.5

1

1

0.75

0.5

0.25

注:团体奖项赋分减半。

 

(五)评优类奖项赋分:

级 别

内 容 分 值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温大级

商院级

(城院)

学院级

(分院)

通报表扬、运动会表彰公告

12

8

5

3

2

1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团员

12

8

5

3

2

1

实践先进、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10

6

4

2

1

0.5

学风建设楷模、优秀纪检工作者、优秀学员(如军训、金融特色班、创业先锋班,党校培训班等、优秀播音员)、优秀通讯员、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导生、优秀素拓联系人等

--

--

--

2

1

0.5

“最佳辩手”、“职场先锋”、“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

--

--

--

2

1

0.5

注:工作经历已有相应赋分,所以各类与工作经历相关的奖项与荣誉如: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学风建设楷模、优秀纪检工作者、优秀素拓联系人等,单项不累加,不同奖项可以累加。在组织中获得的奖项,例如每月之星、团学精英等一律不予加分。

届时需要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

 

(六)公寓类赋分:

公寓类

商院级(城院)

优秀寝室长

学院级(分院)

优秀寝室长

商院级(城院)

文明寝室

学院级(分院)

文明寝室

分值

1分/学期

0.5分/学期

0.5分/学期

0.25分/学期

注:公寓类奖项取最高,赋分上限为5分。以上奖项同一学期取最高,不同学期可以累加。

届时需要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

 

(七)专业特色类赋分:

专业证书

英语

计算机

会计

英语四级

英语六级

英语八级

高级程序员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初级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中级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高级

会计初级资格证

分值

1

2

4

2

3

4

5

6

7

5

注:计算机二级成绩大于或等于85分,即可赋分。

届时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截图。

 

四、材料上交要求

所有奖项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5。工时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5

请自行下载填写附件中的表格。表格和材料上交时间为2017年03月17日(周五)17:00之前,自愿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上交时请附上所有奖项和证书的复印件(无复印件不予赋分);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聘书证明;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已结业的,请上交结业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上交若有遗漏,后果自负。并于2017年03月19日(周日)17:00之前交齐自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的所有思想汇报。

请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收齐表格以及相关证书上交给支部联系人。

 

五、评选方法

赋分由高到低排列,择优进入考察名单,最终名单由支部书记及班级辅导员讨论决定。

 

会计学院党员发展推荐表
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发展对象奖项汇总表

中共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7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