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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会计分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17-03-15 浏览: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做好会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

二、推优条件:

1、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无违纪记录

2、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推优条件:

年级

班级推荐人数

推荐条件

奖项或任职要求

备注

13级

1

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并且成绩在年级前60%

获得学(分)院级4次以上的个人奖项,或有一学年的学生工作经历及学(分)院2次以上个人奖项

需提供奖项原件(奖项截止时间为2017.03.15

14级

1

获得学(分)院级3次以上的个人奖项,或有一学年的学生工作经历及学(分)院1次以上个人奖项

15级

2

获得学(分)院级2次以上的个人奖项,或有一学年的学生工作经历

16级

3

奖项包括:学业奖学金、文体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或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等各类奖项,所有任职均提供任职证明。

4.工作、学习刻苦勤奋,能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良好。

5.生活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者不予推优。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不予推优。上学期至今有迟到、早退、旷课、早自修吃早餐记录,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三、推优程序

班级推荐: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在21日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校团委推荐:由校团委组织推选5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1日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谷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学院团委推荐:由学院团委组织推选9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1日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麻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校党员之家推荐:由校党员之家推选1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1日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李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学院党员之家推荐:由学院党员之家推选7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1日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陈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学生通讯社推荐:由学生通讯社推选1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1日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朱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学院导生团推荐:由学院导生团推选1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1日12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丁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注:名单确定后于3月21日中午12:00前上交,逾期我们将取消其本次推优名额;若每班只有一名同学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其他
请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将《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纸质版交到以下负责同学,并附上相应的奖项复印件或学生工作经历证明和个人成绩截图打印件。另外,请将《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到1761640917@qq.com。

16财本1-2、16审计本1、16会计专升本1-3班级推荐表交至滕同学处

16会本1-9班级推荐表交至马同学处

15会本1-5班级推荐表交至奚同学处

15财本1-2、15审计本1、15会本6-8班级推荐表交至黄同学处

14财本1-2、14会本1-5班级推荐表交至凌同学处

14审计本1、14会本6-10班级推荐表交至许同学处

13级以及15会计专升本班级推荐表交至金同学处

各组织推荐表交至胡同学处

 

 

中共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