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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会计学院  来源: 时间:2017-10-16 浏览: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做好会计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18日
二、推优条件:
1、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非新生班级入党申请书递交时间需满半年),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无违纪记录
2、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推优条件:
年级
班级推荐人数
推荐条件
奖项或任职要求
备注
14级
1
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并且成绩在班级前60%
获得学(分)院级4次以上的个人奖项,或有一学年的学生工作经历
需提供奖项原件(奖项截止时间为2017.10.18
15级
1
获得学(分)院级3次以上的个人奖项,或有一学年的学生工作经历
16级
2
获得学(分)院级2次以上的个人奖项,或有一学年的学生工作经历
17级
3
学生手册成绩及格
奖项包括:学业奖学金、文体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或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等各类奖项,所有任职均提供任职证明。
4.工作、学习刻苦勤奋,能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良好。
5.生活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者不予推优。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不予推优。上学期至今有迟到、早退、旷课、早自修吃早餐记录,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三、推优程序
班级推荐: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在18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校团委推荐:由校团委组织推选5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18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谷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学院团委推荐:由学院团委组织推选7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18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麻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校党员之家推荐:由校党员之家推选1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18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李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学院党员之家推荐:由学院党员之家推选1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18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陈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学生通讯社推荐:由学生通讯社推选1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18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朱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注:名单确定后于10月18日17点前上交,逾期我们将取消其本次推优名额;若每班只有一名同学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其他
请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将《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纸质版交到以下负责同学,另外,请将《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到1761640917@qq.com。
 
中共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