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计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15、16、17级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会计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18-10-17 浏览: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做好会计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2日
二、推优条件:
1、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需满半年),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无违纪记录。
2、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推优条件:
4.工作、学习刻苦勤奋,能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良好。
5.生活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者不予推优。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不予推优。上学期至今有迟到、早退、旷课、早自修吃早餐记录,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三、推优程序
班级推荐: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在22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校团委推荐:由校团委组织推选2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2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李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会计学院团委推荐:由会计学院团委组织推选3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2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郭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校党员之家推荐:由校党员之家推选1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2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邵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学生通讯社推荐:由学生通讯社推选1个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在22日17点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朱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注:名单确定后于10月22日17点前上交,逾期我们将取消其本次推优名额;若每班只有一名同学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其他
请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将《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纸质版交到以下负责同学,另外,请将《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到1761640917@qq.com。
16财本1-2班、16会本6-9班推荐表交至周同学处
16会本1-5班、16审计本1班推荐表交至林同学处
17会本1-5班、17会计专升本1-2班推荐表交至常同学处
17会本6-9班、17财本1班推荐表交至沈同学处
15会本1-5班推荐表交至叶同学处
15会本6-8班、15审计本1班、15财本1-2班推荐表交至任同学处
各组织推荐表交至朱同学处
中共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