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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学生党员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党群服务中心 时间:2021-10-17 浏览:

关于开展管理学院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发展学生党员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展党员是党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也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作。为了确保学院党员发展质量,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发展原则,依据《温州商学院基层党建工作指南》,并结合学院实际,经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符合基本推荐条件

一、递交符合“基本材料”的相关材料

二、进入基本条件材料审核阶段

三、审核通过后确立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上述基本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无宗教信仰,无不当网络言论。

3.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至少上学期和本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晚归、教室内吃早餐等违纪现象)。寝室公寓表现良好(至少上学期和本学期寝室卫生检查、寝室安全检查无不合格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已满一年,并完成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获得结业证书。

5.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19级、20级学生上学年(2020-2021学年)考试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18级学生至少须获得1次奖学金,上学期考试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无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

6.根据学院党员培养方案,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满30个实践工时和20个理论工时。

7.入党积极分子按时递交思想汇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每季度一篇),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与所属辅导员或支部书记谈话至少满4次(每次间隔至少2个月),与党建联系人谈话至少满4次,达到入党积极分子过程培养和考核的要求,届时需要提供谈话记录本作为考察依据。

8.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校或学院推荐,根据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9.符合以上基本推荐条件者,与所在班级党建联系人联系,填写《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进入审核环节,同等情况下适时采用赋分规则。

10.辅导员及党建联系人谈话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所有奖项证书及工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本次发展党员自主申请截止为2021年10月20日周三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02

考察阶段

一、对满足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民意测试阶段,由公示人所在班级对其进行民意测验。

二、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党建联系人、党员的意见,综合民意测评结果,必要时可对候选人入党动机、党的理论知识等进行公开答辩,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候选人。

三、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对其谈话并作出评价。谈话及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示人的平时表现、政治立场、态度及思想情况等方面,并提交支部委员会商议人选名单。

四、根据各支部提交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候选人名单结果进行二次公示。

03

党委预审

一、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进行集中教育和考察,并获得结业证书。

二、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一般由本党支部正式党员担任,教师入党介绍人可为该生辅导员或正式党员的专业教师。

三、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工作。

四、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列为发展对象。党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

五、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备注:

在必要情况下,将通过赋分的方式,客观地评价进入考察阶段人员的各方面综合素质。(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