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当前位置:管理学院 > 党群工作

我院2023年春季学期推优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3-03-18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青年团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和凝聚力的需要。为做好管理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面向对象:2019级-2022级学生

推荐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政治先进,政治立场坚定。

(二)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自提交当日起,即为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申请人6个月后,积极参加党务活动且满足党务理论工时5个、党务实践工时5个者,可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且成绩在班级前60%(含)或专业排名达到60%(含)。

(四)寝室公寓表现良好,遵守《温州商学院学生寝室管理规定》,无寝室不合格记录。上学期寝室卫生有二次及以上不合格记录者,不予推优,文明寝室可抵一次不合格。

(五)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不予推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处分者,延长考察期至处分期满后的下一学期。  

(六)上学期至今无迟到、早退、旷课、晚归等不良学风表现,同时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推优程序:推优的积极分子须有班级至少60%的同学同意推优。

提交方式: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请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见示例)以及推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时上交给党建联系人。

提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之前

审批表示例

微信图片_20230326201224.png

注意事项:请各位团支书注意本次推优的相关要求以及提交时间,若因团支书工作失职导致本次未能推优,党家一律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