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学院开展2022-2023学年“嘉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缪新新 来源:缪新新 时间:2024-03-19 浏览:
嘉晟税务师事务所始终恪守“公正、自律、优质、高效”的执业原则,把全心全意帮助企业解决财税问题的理念推向更深层次的同时,也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承担着一个企业公民在社会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成为受尊重的企业公民。为支持大学教育发展,助力学生成长,鼓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促进学生专业能力的发展,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捐资设立“嘉晟”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等;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当年的学业成绩排名班级前30% ;
5.管理学院二年级及以上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在校生;
6.当年寝室卫生评比中无不合格记录,一次文明寝室可抵一次不合格寝室;
6.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类主题活动。
二、评定标准
1.总分100分,其中学业成绩70%,个人展示30%。
2.符合奖学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嘉晟”奖学金申请表》。
3.依据总分情况确定获奖名额,总分相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评定时间
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5日中午12点之前,将纸质及电子版《“嘉晟”奖学金申请表》和辅助证明材料上交至各自辅导员处,审查核实条件后,报选聘小组。答辩时间另定。
纸质辅助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在校学习全部成绩单、所获各类奖项佐证材料复印件
电子版辅助资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在校学习全部成绩单(学院盖章扫描件)、各类奖项佐证材料(扫描件)
四、奖励标准
“嘉晟”奖学金共设置10名;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评审原则
依照相关要求,由嘉晟税务师事务所和管理学院共同成立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六、其他
1.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院将收回已发放的金额及证书;
2.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学院将组织获奖学生集体去嘉晟税务师事务所参观交流访问,具体时间待定。
学业成绩排名:https://gl.wzbc.edu.cn/Art/Art_719/Art_719_120245.aspx
公寓数据:https://gl.wzbc.edu.cn/Art/Art_719/Art_719_120119.aspx
附件2: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嘉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x
(管理学院 2024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