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至爱公益”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缪新新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4-05-20 浏览:
校友企业百臻集团(浙江臻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支持大学教育发展,助力学生成长,鼓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专业能力的发展,特捐资设立“至爱公益”助学金。为切实做好助学金的管理、评定和发放等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及贫困校友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等;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 当年寝室卫生评比中无不合格记录;
6.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类主题活动;
7. 爱校荣校,积极配合学院、学校参与各类活动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 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1)以及汇总表(附件2)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5月27日前交至辅导员处。
打印版资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在校学习全部成绩单、1000-2000字的个人事迹陈述(包括家庭基本情况,爱校荣校、政治觉悟、艰苦奋斗、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事迹、受资助情况等方面)、各类佐证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各1份;
电子版资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在校学习全部成绩单(扫描件)、1000-2000字的个人事迹陈述(包括家庭基本情况,爱校荣校、政治觉悟、艰苦奋斗、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事迹、受资助情况等方面)、各类佐证材料(扫描件)。
2. 学院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非公开面谈,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真实情况,精准帮扶。
3. 学院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参评材料进行核查,一经发现造假,取消参评资格。
四、奖励标准
学院进行非公开面谈后,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以及家庭经济真实情况给予1000-20000不等的助学金,具体金额视学生家庭情况而定。
五、评审原则
依照相关要求,由百臻集团和管理学院共同成立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六、其他
1.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院将收回已发放的金额及证书;
2.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助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一经收到举报证实则立即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
3.获奖学生需继续保持优良作风,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积极参与班级、学院、学校活动,用更好的成绩和表现回馈捐赠者的爱心,发挥模范作用,在朋辈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管理学院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