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学院开展温州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4-11-30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学院榜样引领教育,充分发挥优秀学子的榜样先锋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温州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管理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二、评选依据
参评依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3】63号)、《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温商院行政【2021】99号)(见附件1-附件3)。
三、评选办法
(一)本次奖学金评选采用“个人申报”方式;
(二)各年级组开展初评;
(三)学院联评,特等奖学金组织公开答辩会;
(四)公示。
四、时间安排(暂定)
(一)12月02日完成奖学金申请:线上填写报名表(链接:https://f.wps.cn/g/RMhwL80I/
【WPS表单】邀你填写「2023-2024学年温州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所有申报材料和信息务必真实且有依据。
(二)12月04日各年级组完成材料汇总,上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初审名单。
(三)12月06日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确定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四)暂定12月12日组织特等奖学金答辩。
五、材料提交与要求
(一)奖学金的种类、申请条件及细则请见附件1-附件3,请自行下载查看。
(二)2023-2024学年2021-2023级最终学业成绩请见附件5,请自行下载查看。
(三)综合素质评定总分、文明寝室情况等请详见学院官网。
(四)评选工作秉承四公开原则:条件公开,办法公开,名单公开,结果公开。
(五)评选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六)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将列入管理学院“榜样引领宣讲团”与“学业帮扶小组”成员,义务帮助学业后进生提高学业成绩,引领和帮扶成效将纳入下次评奖学金的优先条件。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3〕63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温商院行政〔2021〕99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5-2023-2024学年2021-2023级最终学业成绩.zip
(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