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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学风建设月的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6-12-07 浏览:

 各位同学:
        学风是学校文化底蕴和办学理念的反映,关系到学院人才培养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高低,集中体现了我院治学的态度和精神面貌。但近期,学院在检查学风时发现,学生迟到、缺勤、吃早餐的现象非常严重,为营造良好的学风氛围,逐步构建“向学、乐学、善学”的校园学习风气,我院即日起将开展学风建设月行动,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学风检查队伍
        由学院书记任检查组长,各年级辅导员、学生会纪检部、学院义工等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学风检查的对象
       管理学院所有班级
三、学风检查内容
        1.  学风检查小组每天对管理学院上课班级进行检查,采取普查或者抽查的形式,重点抽查的内容包括:上课出勤率、迟到、早退、旷课、吃早餐、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行为。检查时如发现上述行为,记录并上报至许海琴老师处。
        2.  学风检查队伍成员对管理学院有一二节课程的班级进行一对一学风严管,检查时间为早上8:00-8:30;有课程的同学在8:10-8:30之间到教室记为迟到,晚于8:30记为缺勤。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上课出勤率、迟到、缺勤、吃早餐现象。每天检查结果上报至学院纪检,并与相应副班长核实后进行学风通报。
        3.  班级副班长每周五将班级考勤表上交至2-528。如在考勤检查过程中发现因副班长或检查成员失误错报且造成学生“违纪”,可向辅导员许海琴老师提出申诉。若副班长有意谎报所导致的问题,学院学风检查小组将有权追究副班长相应责任。
        4.  学院以周为单位上报班级同学整体出勤率,发现旷课达到处分节数的学生,严格按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四、学风检查事项说明
        1.  不得故意阻碍学风检查,如反锁教室门,遮挡窗户等;对检查人员予以一定的尊重。
        2.  上课铃声响进教室的同学一律按照迟到处理;下课铃声响之前,不在教室的同学一律按照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一律不予销假,并不接受申诉。
        3.  已请假或公假同学:必须提前一小时须向本班副班长报备,并以已有假条为准登记考勤表;检查人员未发现请假条或副班长不确定同学是否请假将记为迟到或旷课。
        4.  班级同学如遇紧急情况:需第一时间向相应辅导员电话请假,本人不能手写请假单的由副班长代签,事先未通知辅导员或班主任,事后补假将一律无效。若辅导员临时有事,学生确实不能填写请假条,应当以辅导员短信为准。

管理学院学生科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