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理学院16-17学年第一学期纪检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 时间:2017-02-23 浏览: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风建设,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鼓励和表彰在学院学风建设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现将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纪检标兵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各班副班长、纪检部全体成员以及参与课堂学风督察的义工。
二、评选要求和条件:
1、申请人严格遵守《学生手册》中“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2、申请人所在班级出勤率相对优异;所在班级在管理学院班级考核中表现良好。
3、 副班长填写考勤表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每周上交考勤表准时,考勤表整洁明了,准确无误,无随意涂改现象。
4、副班长严格遵守《副班长考核制度》,准时参加学风建设会议,无迟到或无故缺席现象。
5、副班长全面配合纪检部工作,早晚自修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主动维护班级早晚自修纪律,并做好班级同学思想工作。
6、副班长积极组织有关学风建设活动,活动效果显著。
7、纪检部成员严格考勤,无徇私舞弊现象。
8、纪检部成员准时到勤,准时参加部门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9、纪检部成员工作勤恳积极,每周认真完成考勤汇总工作,认真纠错,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10、纪检部成员能够协调好与副班长、各部门同事间的关系。
三、评选方式:
1、纪检标兵比例为学院各班副班长、参与纪检工作的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总数的30%。
2、分院学办和学生会纪检部根据考评情况,评选出纪检标兵。评选结果将在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校园网站公示,并与学期班级考核及个人评奖评优工作相挂钩,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17年3月1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1983440964@qq.com,不需要纸质版。
五、联系人:
高同学 18305808049 许老师86596385
纪检标兵报名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风建设,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鼓励和表彰在学院学风建设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现将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纪检标兵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各班副班长、纪检部全体成员以及参与课堂学风督察的义工。
二、评选要求和条件:
1、申请人严格遵守《学生手册》中“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2、申请人所在班级出勤率相对优异;所在班级在管理学院班级考核中表现良好。
3、 副班长填写考勤表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每周上交考勤表准时,考勤表整洁明了,准确无误,无随意涂改现象。
4、副班长严格遵守《副班长考核制度》,准时参加学风建设会议,无迟到或无故缺席现象。
5、副班长全面配合纪检部工作,早晚自修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主动维护班级早晚自修纪律,并做好班级同学思想工作。
6、副班长积极组织有关学风建设活动,活动效果显著。
7、纪检部成员严格考勤,无徇私舞弊现象。
8、纪检部成员准时到勤,准时参加部门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9、纪检部成员工作勤恳积极,每周认真完成考勤汇总工作,认真纠错,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10、纪检部成员能够协调好与副班长、各部门同事间的关系。
三、评选方式:
1、纪检标兵比例为学院各班副班长、参与纪检工作的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总数的30%。
2、分院学办和学生会纪检部根据考评情况,评选出纪检标兵。评选结果将在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校园网站公示,并与学期班级考核及个人评奖评优工作相挂钩,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17年3月1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1983440964@qq.com,不需要纸质版。
五、联系人:
高同学 18305808049 许老师865963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