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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院关于“卫生优秀寝室”申报制度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6-03-02 浏览:

    寝室卫生是寝室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直接体现学生的生活习惯和个人素质。为了调动同学维护整洁卫生寝室环境的积极性,同时提高寝室卫生检查的效率和公正性,本学期学生社区教育教育管理处决定试行实行“卫生优秀寝室”申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卫生优秀寝室”申报制度。每学期开学初(一般第一周),由各分院组织寝室自行申报“卫生优秀寝室”,由学生社区处汇总后统一贴上相应的标识。每月对申报寝室是否达到“卫生优秀”标准进行一次普查认定。
        二、没有申报“卫生优秀寝室”的,每月寝室卫生检查中只给予“卫生合格”或“不合格”认定,不再认定为“卫生优秀寝室”。
        三、若被认定“卫生不合格寝室”的,每学期给予一次申诉机会,复查中再次被认定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不安排申诉机会。
        四、在3月3日(周四)晚上20点前由班长汇总统一送交管理分院生活部,要求《“寝室卫生优秀”申报表》电子版一份每班至少申报2个),电子版由各班班长汇总后发至854411537@qq.com尹同学处。  
        五、具体实行办法请查看附件2。
 
 联系人:邱同学 13676583337/593337
 管理分院团委学生会生活部
二O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