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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初寝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会计学院  来源: 时间:2017-02-13 浏览:

开学初,省内多个高校的学生寝室由于学生使用违规电器发生了火灾,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直接危害到学生的人身安全。温州市教育局本周(可能是今天下午)要对我校进行校园安全大检查,并于下周开展高校间的安全互查。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寝室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处春季开学寝室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在本周内对本学院的学生寝室组织一次安全自查,下周由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牵头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寝室里不得乱拉电线和网络线,不得从寝室外部搭接电线或网络线进入寝室。

2、寝室里不得使用和存放“三无”电器产品,所谓“三无”电器产品是指无生产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书、无科技数据说明的电器产品。

3、寝室里不得使用和存放高功率电器和以下电器:热得快、电砂锅、电磁炉、电火锅、电热杯、榨汁机、煮蛋器、电热取暖器、电冰箱、洗衣机、电饭煲、电夹板、电卷板、熨斗、电热毯等。

4、寝室里不得存放大于20CM长的管制刀具,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公寓楼焚烧杂物和使用明火。

5、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不得无故迟归或夜不归宿。

6、寝室里不得饲养宠物。

7、学校暂时允许学生使用小功率电水壶和电吹风等,但要求即插即用。上述电器使用完毕后或人不在寝室时若处于通电状态,否则按违规电器处理。

三、检查要求:

1、排查到位,深入细致查找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各学院学生寝室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附后),并督查落实隐患问题整改消除工作。对违规电器和物品由学院收缴登记后送学生社区处统一代为保管,放假时由学生带回家。

2、对使用违禁电器和其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寝室和学生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