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会计分院 来源: 时间:2016-11-10 浏览:
各学院、各班级: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而大学生心理普查是当前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为此,温州商学院学生处决定于10月份对2016级新生开展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普查目的:为科学有效地向大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也有利于学生根据测评结果深入了解自己的心理特点,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自觉维护心理健康。
2、普查时间:10月24日-10月28日
3、普查对象:2016级全体学生
4、普查地点:机房,具体见附件
5、工作要求:心理普查是严肃的科学工作,各学院必须本着科学严谨、高度负责的精神配合任课老师做好该项工作,确保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6、补测说明:
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普查的学生,请各学院配合任课老师及时安排补测,确保每位学生都参与普查,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补测。
附件::会计学院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时间地点
温州商学院学生处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日